@广州境外人才,大湾区个税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公开征集意见-世界观点

南方Plus   2023-06-27 19:29:38

近日,《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根据《意见稿》,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料图片)

申请人应符合《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项目境外高端人才目录》标准和《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项目境外紧缺人才目录》标准。

申请人应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

申请人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广州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在广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一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天数计算,以2023年1月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为分时点,按下列规则分别计算:

1.纳税年度属于2020、2021、2022年的,申请人一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工作的天数,包括在广州市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在广州市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出差、接受培训的天数。申请人在广州市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在广州的工作天数。

2.纳税年度属于2023年的,申请人一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工作的天数,是指在广州市实际停留的天数。申请人在广州市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在广州的工作天数。

南方+记者 吴雨伦

【作者】 吴雨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